当事人提出公告要求
将公告稿件和刊登费用送交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银行汇款
开户行: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户名: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账号:01090378600120109025661
行号:313100000835
邮局汇款
收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
收款户名: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商户客户号(必填):111550026
邮编100062
现金缴费
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前台或本报驻当地公告代理点送交刊登费用
通过银行汇款发稿件至邮箱fyggyh@rmfyb.cn(原稿件、汇款凭证、电子稿件(没有可不发))或传真稿件及汇款单到010-67176744传真后拨010-67550862确认(二选一,不能重复发送)
通过邮局汇款发稿件至邮箱gggj@rmfyb.cn(原稿件扫描件或者照片、汇款单、电子稿件(没有可不发))或传真稿件及汇款单至010-67114866传真后拨010-67550871确认(二选一,不能重复发送)
通过信函邮寄稿件: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公告部,邮编100062
直接到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前台或本社驻当地公告代理点交稿。
法院公告部业务流程
补寄样报
按需开据公告发票并邮寄:如需发票请于公告刊登后发送邮件至邮箱rmfybggfp@163.com下载自动回复中的普票或者专票表格,填写后再次发送邮件
发票咨询电话:010-67550757 投诉电话:010—67550860 手机短信投诉:13522342675 发电子邮件投诉:fygg@rmfyb.cn
1.对应办理公告的代理点查阅
2.从《人民法院报》查阅
3.登录人民法院公告网查阅(可下载)http://rmfygg.court.gov.cn/
4.电话查询:010—67550885/7
5.关注微信公众号“人民法院报”查阅